記者調查發現,很多人不願意公開談論“性福”話題;專家稱夫妻生活不和諧可導致心理疾病
  “無性婚姻致感情破裂可離婚”
  《婚後不“性福” 妻子起訴離婚》·追蹤 (詳見本報9月25日9版)
  記者調查
  多數市民認為
  夫妻生活
  是件大事
  家住海口金盤的阿虎(化名)今年30出頭,他和妻子結婚多年並生育了小孩。他表示,夫妻之間的兩性生活,實際上是一種義務和責任。家住海口海甸島的市民王先生也表示,他身邊有一個朋友,屬於老夫少妻的情況,大家也常常開他們玩笑。王先生表示,雖然是開玩笑,但也說明瞭夫妻之間是否“性福”很重要,是家庭的一項重要內容。
  對此觀點,海口市民李先生也表示認同。他告訴記者,在妻子懷孕期間,他會與妻子探討什麼情況可以過兩性生活,“這些都是正常的事情,婚姻不是僅包括愛情和麵包,也需要‘性福’。”
  昨日,記者就相關問題展開走訪調查發現,雖然很多人不願意公開談論“性福”話題,但絕大多數已婚人士及專家均認為,婚姻不是“柏拉圖”,“性福”與否和夫妻感情之間有著密切關係。
  本報訊 前日,本報以《婚後不“性福” 妻子起訴離婚》為題,報道了海口一對夫妻相識十個月後登記結婚。但婚後不久,女方以丈夫無法過正常夫妻生活及雙方感情破裂為由,請求法院判決准予雙方離婚。該報道引起了廣泛關註。昨日,記者就此展開調查發現,雖然很多人不願意公開談論“性福”話題,但多數已婚人士及專家均認為,“性福”與否,同夫妻的感情密切相關。記者 劉江浩
  性學專家
  夫妻生活是潤滑劑,可增進親密度
  “夫妻之間會以各種理由提出離婚,如性格不合、兩地分居、興趣不同等,這些說法其實都可能是夫妻雙方兩性生活出現問題後的一種委婉表達。包括我們常說的一句俗話叫做‘夫妻吵架,床頭吵架床尾合’,其實也暗含了夫妻生活的意思。”性學專家,海南某醫院吳主任如此說道,從性學的角度來看,夫妻兩性生活是潤滑劑,可增進夫妻感情和親密度。
  吳主任表示,在該醫院的就診患者中,因為男方身體原因導致男女雙方分手的案例是較為常見的。對於婚後夫妻,因“性福”問題離婚的比例相較之下就少了許多。但夫妻兩性生活得不到正常滿足,導致雙方感情不穩定的也不在少數。所以,“性福”問題對於夫妻雙方而言是一件大事。
  心理專家
  夫妻不“性福”容易導致心理疾病
  我省心理咨詢專家、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程毅君告訴記者,在《婚後不“性福” 妻子起訴離婚》報道中,女方主要從“性福”的問題提出離婚訴求,法院裁定不予支持。可以理解法院的裁定結果,但是,對於報道中女方主張“性福”權利是值得贊賞的。目前,在國人對性話題還是有所避諱的情況下,女方如此做法需要很大的勇氣,也十分難得。
  程毅君指出,夫妻兩性生活,包括行為和心理兩部分,夫妻之間通過兩性行為,具有身體上很親近的感覺,同時也會產生心理親密的感覺。很多國人不願提及這樣的話題,所以夫妻不“性福”的情況,常常會以“性格不合”來委婉表達。
  “對於無性婚姻,或是兩性不和諧的夫妻,錶面上看是‘柏拉圖’式的感情,但就我們當今的現實來看,可能常常是婚姻中女方或者男方經濟不夠獨立,或者是為了孩子的問題,家庭僅僅履行了經濟和教育功能。但以此維持的婚姻,對夫妻雙方可能產生潛在的身心損害,又難以啟齒。在心理咨詢過程中,甚至很多焦慮症、恐慌症、強迫症都是因為長期的性壓抑,而導致產生心理疾病。”程毅君說。
  程毅君還指出,海南女性對家庭依附性比較強,因此不可避免地會對女性的權利和“性福”問題有些忽略。他給女性朋友的建議是,“性福”是夫妻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一部分,如果雙方對此有隔閡,充分溝通和交流是很有必要的。程毅君還指出,類似“閃婚”等情況,雙方對彼此的接納和認可不高,身體上難以投入,只要雙方感情沒有破裂,可通過溝通、咨詢和治療等方式來改善關係。
  律師說法
  無性婚姻致感情破裂
  夫妻雙方可提出離婚
  陳劍律師認為,夫妻“性福”問題屬於人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在司法實踐中,因為“性福”問題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案例也較為常見。“對於‘性福’問題能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雖然在我國的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夫妻之間長期處於無性婚姻狀態,將可能成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那麼婚姻也就走到了盡頭。”陳劍律師稱。  (原標題:“無性婚姻致感情破裂可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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